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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感健康的门徒9 | 信仰与生活脱节

  • Peter Scazzero
  • 15 hours ago
  • 9 min read




信仰与生活脱节


我在一九七六年信主,那一年我十九岁,神把我带进祂的家,成为基督的身体。信主后,虽然我已经成为基督大家庭的一分子,却还是照着原生家庭学到的方式在过生活。


学习作门徒,最重要的就是学习基督的生活。


学习祷告、读圣经、参加小组生活、敬拜、使用属灵恩赐,这些都不难。比较麻烦的是,如何将根深柢固的讯息、习惯和行为模式——尤其是在压力之下——连根拔除。


我的家和所有家庭一样,有着一些看不见的、心照不宣的规则,要求每个人都必须遵守。比如性别角色、发脾气的方式、对其他种族和文化的看法、对成功的定义、面对权柄的态度、男女对待性的差异、对婚姻的期待、对教会的观念。这些都是我不想面对的,所以我很抗拒回想过去。每次谈到我们家过去的事,我都会抗拒地说:“过去的事有什么好想的!太痛苦了。我很感谢神让我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。”和所有人一样,我不想要背叛自己的家庭。怎么会有基督徒想要把家里那些“肮脏事”和秘密说出来,尤其是意裔美籍家庭?


回顾过去才能看清眼前。问题是,回顾过去实在太痛苦了。


很少有人愿意为了往前迈进而忍痛回顾过去。就是因为这样,信仰与生活脱节的情况才会那么严重。可是要将信仰与生活整合为一实在太难了,所以我们只好把两者隔开来。我知道那是什么感觉,因为那些年我都是这样。


我们再回到法兰克身上。慢慢地,他终于意识到,过去的人生仍持续在影响他现在的生活。


生活与信仰脱节的苦果


后来我又和法兰克在附近一家餐厅喝咖啡,我请他说说原生家庭。


他一开口就说:“至少我的婚姻比我父母的还好。我爸爸爱喝酒又暴力,我父亲后来信主了,看起来好像已经摆脱原生家庭的不良影响。但他一辈子都在对抗性瘾。我也不清楚问题是什么。他很少说。”


“我爸是军人,每次任务调动,我们就得跟着搬家,平均每三年搬一次,所以我很难交到朋友。我们家就是以他为中心,只要他在家,大概我都提心吊胆,很怕惹他不高兴,尤其是我妈。她几乎是为他活着。她为了他,为了我们这些孩子,放弃自己的理想。她前不久才过世。我觉得她这辈子好像从来没有好好活过。她就是为了别人存在。”


“所以我很难和我太太亲近。但我很希望我们的婚姻可以更好。但我太太好像不觉得我们的婚姻有什么不好,至少之前没听她说什么。”


见过几次面后,法兰克终于卸下心防,说出隐藏多年的秘密:“我在十二岁那年接触到色情。你知道的,军营的生活就是那么一回事。之后我就一直被那种瘾头纠缠着。这件事对我的生命造成很大的破坏。那些团契小组、认罪悔改、祷告辅导,好像都起不了什么作用。我怎么祷告也戒不掉。我也不知道,有谁做得到呢?那种力量太可怕了。”


说到这里,他停了下来,似乎在等着看我的反应。


“几年前,我因为忧郁症去做过心理咨询,但问题还是没能解决。在离开教会之前,我色情瘾的问题变得更严重,我觉得很羞愧。后来有一段时间比较好,才又回到董事会。”


法兰克的人生就像个弹跳娃娃,他一直习惯把小时候被忽略、长大后被父母控制的感觉压下去,但现在,那些感觉时不时“跳出来”。他觉得把家里的“秘密”说给外人听很不应该,感觉很像是背叛父母。但心里实在太痛苦了,他别无选择。


但一般教会的门徒训练或灵命造就课程不会教这个。所以通常得等到危机出现,在万不得已之下,像我和法兰克这些人才会想要解决问题。我不晓得是否有人会把那些未解决的罪和包袱扛在身上,然后传给下一代,至少我是从未遇到。


就是因为如此,主耶稣基督的荣耀与大能才会让人感到希望无穷。


耶稣基督的大好消息


基督信仰的大好消息,就是原生家庭不能决定你的将来。神才是。过去发生的事并非你的命定。新约圣经说,成为基督徒就“被神接纳进入祂的家”。那是一种彻底、崭新的开始。当我们相信基督,我们的灵就在圣灵里重生,进入耶稣的家,出黑暗、入光明国度。


使徒保罗借用罗马政府收养的规定,解释这个深奥的道理。他说,信主后,我们就与一位新的父亲建立新的永恒关系,得到一个新的名字(基督徒),获得新的产业(自由、盼望、荣耀、属天资源)和一群新的兄弟姊妹(其他基督徒)(见以弗所书第一章)。


有一次,耶稣在一个人家中讲道,祂的母亲和兄弟来到屋外,耶稣就对坐在祂面前听道的群众说:“谁是我的母亲?谁是我的弟兄?”(可三33–35)换言之,那些信祂的人就是这个神圣“第一家庭”的成员。


耶稣那个时代非常看重尊荣父母。耶稣就是个好榜样。人都已经被钉在十字架上了,还不忘嘱咐使徒约翰代为照顾母亲。不过,耶稣也明确呼召人要忠于祂甚于亲生家庭:“爱父母过于爱我的,不配作我的门徒。”(太十37)所以,作主门徒就是要断绝原生家庭的罪恶模式与习性,生命被翻转,成为基督大家庭的一分子。


这就是基督徒的生命。神要我们接受内在基督的改变,成为生命成熟的男女。我们尊重父母、文化和历史,但顺服神。


因此,每个基督门徒都应当正视家庭与文化的残破与罪衍生的问题。但能坦然面对原生家庭与人生“重大事件”所造成影响的人,却是少之又少。


哲学家乔治·桑塔亚那(George Santayana)说得真好:“那些无法从过去学到教训的人,注定会重蹈覆辙。” 举例而言,假设你的家庭是用职业、教育和金钱来定义成功,你的潜意识就有可能会认为一定要有某些好表现才会被爱、被在乎、被接纳,而这就会影响到你的自我观感(你的自尊或自我评价)。


在神的家,成功的定义是忠于神对你的旨意与计划。神应许只要我们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(太六33),其余的祂都会加给我们。神说我们是蒙爱的,我们在基督里都是够好的(可十二21–24)。


所以,学习作门徒,就是要让这些真理落实在日常生活中。


但深入了解就不难发现,我们的所作所为,基本上和原生家庭没有两样。然而,神的旨意是要我们在教会与社区接受再教育,学习用基督的方式生活。


神的旨意是要我们在进入这个新群体后,得到真正自由。不过在此之前,我们必须先承认一件事实,那就是我们曾把在“埃及”的生活与人际互动,带入这个新群体中。让我以自己的故事为例:


史卡吉罗——埃塞拉家族


我会在下文中放上我的家族简谱。家族简谱就是以二、三代家人之间的关系为主要架构画出的家族树。


受到人类祖先犯罪的影响,每个人的家庭也都残破不堪。


我们家当然也不例外。家族简谱右下角有一个特别记号标示“彼得”,那就是我。我们家有四个孩子,我是老么。我和黛芮生了四个女儿。这份简谱的右边是我母亲那边的家族史。我的母亲是法兰西丝(Francis),上面是她的父母克里山佐和卡蜜拉(Crescenzo and Carmela)。



要了解我这个人,必须先了解我母亲的家庭,特别是她父亲对这个家的影响。她的父亲,也就是我的外祖父克里山佐,为了移民美国,接受安排和我的外祖母结婚。他性好渔色,婚后还是继续过着单身汉一般的生活。他把妻小送到一家意大利面包坊工作,自己则是到处混迹。


我母亲不记得外公曾经唤过她的名字,只记得他很会骂她:“如果你敢做出什么丢脸的事,我就把你宰了。”有一次他赌输了,竟然就把赢来的一匹小马送给别人的小孩。还有一次,他的朋友看上我母亲养的宠物小狗,他无视女儿苦苦哀求,把小狗送给对方。


我的父亲在埃罗拉家的面包坊工作,后来娶了老板的女儿。有一次他跟我说,他的老板(我的外祖父)“对狗比对自己的儿女还要好”。


我母亲法兰西丝是独生女,成年之前基本上都是一个人,没有什么朋友,还被管得很严,可以说是毫无童年。婚后,她把受虐的伤痕带进我们家。她不知道何为爱人和被爱,不知道何为享受人生,不知快乐、欢笑、好玩、喜乐为何物。她一生郁郁寡欢,总是陷在深深的孤寂感中。


我父亲感情内敛,将全副心力投注在工作和嗜好中。他常不在家,养育孩子的责任就落在母亲身上。他婚后长达二十多年不和原生家庭来往;这是我们家最大的悲剧。


那么我把什么带进我和黛芮的婚姻?又把什么带进跟随耶稣的路上呢?很多。在认识情感健康的灵性之前,我不自觉地把五个沉重的“情感包袱”带进信仰生活。


我的责任感太超过


因为父亲常不在,所以我和几个哥哥就必须负责“让母亲开心”。我们从小就知道要照顾妈妈,没有太多玩耍、找乐子和被倾听的空间。


所以信主后,我很自然开始去照顾别人。信主不到一年,我就在大学团契担任小组长,照顾羊群。我负责的对象,从原生家庭,变成别人的得救和教会的成长。所以,我后来会成为牧师,照顾别人,是不是一点也不奇怪?我长大后无法建立健康合宜的界线,是不是也很理所当然?


我过度追求表现


身为意裔移民家庭的后代,我们身上都背负成功成名的责任:“要光宗耀祖,要让父母有面子。如果不是他们作牛作马,你怎么有办法上大学?”我们家每个人身上都流着“用良好表现换取称赞”的血液。所以信主后,我自然就敦促自己要“为耶稣卖力”,要努力“证明自己”。


我们知道自己是被爱的,但也知道有条界线是不可跨越的。当年我哥哥安东尼悖逆父亲,从大学退学,加入统一教,家人就和他断绝来往,很多年不准他回家。


许多所谓的“成功人士”,一边被根深柢固的羞愧感和被抛弃感催促着要追逐功成名就,一边在心底呐喊:“我在这里!请看看我!”


我对婚姻和家庭的期待受文化影响,而非来自圣经


我对婚姻和性别角色的观念,比较多是受家庭的影响,而不是圣经。黛芮当然会抱怨,但在我们家,哪个人的太太不抱怨?这不是很正常吗?况且,如果真要比,我们的婚姻还算好,因为我都有在“帮忙”照顾孩子。


那些感情好、婚姻幸福的夫妻,哪一对不是把亲子关系摆在夫妻关系之前?女人本来就应该要在家带孩子,家里有什么重大决定,交给男人就行。我以为神的剧本也是这样写的。


我不擅长解决冲突


虽然我可以当老师,开课教人学习沟通、化解冲突,但我处理冲突和怒气的态度,基本上比较类似我的原生家庭,而不像基督的大家庭。我母亲在家里会大发雷霆、指天骂地;我父亲不想吵架,所以就安抚她,她要什么就给她。我基本上和父亲一样,一出问题就认错,接受责难,避免气氛紧张。我以为这就是在效法基督像羊被牵到宰杀之地。


我不允许自己有感觉


到后来,我变得不知如何接受和处理自己的感觉、需要和渴望。从小我就觉得我在家里是最不重要的,只要协助维持“全家到齐”就可以了。所以在家里从来没有人问我:“你感觉如何?你想要什么?你需要什么?”因为这样,信主后我就很自然被某些圣经教导吸引,例如路加福音九章23节的“舍己”和约翰福音十五章13节的“为朋友舍命”,但对其他真理视若无睹,例如出埃及记二十章8节的“当记念安息日”。


小孩子不会问:“我成长的环境出了什么问题?”他们只会在心里想:“我做错了什么?”所以从小我就会告诉自己:“你很糟!你浑身都是缺点!你是假冒伪善!”我会小心翼翼不要让人发现自己这么糟,否则他们一定不会喜欢我。


我爱基督的好消息。世界上没有一个宗教会像基督教一样告诉你:“有一位神爱你,而且祂爱的是你这个人,不是你的表现。祂毫无条件接纳你、称许你。”然而,学习作门徒的头十七年,我因为无法摆脱原生家庭的影响,以至于这个真理无法深入我真实的经验中。于是我跟我遇到的许多人一样,学会自欺,扭曲真相:“彼得,不要紧,很多人的问题比你还严重。”


然而真相是:“我的童年断了一条腿。”而且我没办法把那条腿接回去。感谢神,靠着祂的恩典,我最终还是回到过去,找到了那条腿,把它接回去。虽然无法健步如飞,但至少不再失能。我自由了。但现在,每次想起初信的那十七个年头,我就觉得很不可思议、尴尬又难堪。那些苦原本是不必受的。



~ 待续 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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